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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关高考成绩,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最新发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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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-02-17【职业导航】123人已围观
简介@福建考生省教育考试院最新发布考生成绩复核实施办法全文如下↓第一条根据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的通知》(教学厅〔2024〕2号)和《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》(闽招委〔2024〕1号)的相关规定...
@福建考生
省教育考试院最新发布
考生成绩复核实施办法全文如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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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根据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的通知》(教学厅〔2024〕2号)和《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》(闽招委〔2024〕1号)的相关规定,结合我省实际,制定本实施办法。
第二条福建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(以下简称“普通高考”)成绩复核工作,严格执行教育部相关规定,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客观、准确的原则。
第三条成绩复核工作在评卷工作领导组的领导下,由评卷工作办公室具体实施。
第四条在成绩公布之后,考生如对本人分数有异议,可在规定时间内(逾期不予受理)申请复核成绩。成绩复核不重新评阅试卷,评分标准、评分细则的宽严问题不在复查范围之内。复核工作只复核成绩,不查卷。
第五条成绩复核事项按照教育部和省招委会有关规定执行。
第六条申请复核成绩的考生须于6月12点前(逾期不予受理,未申请复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)持《福建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》(式样见附件1)、有效居民身份证、准考证(应届高中中学毕业生还须持毕业中学教务处介绍信)到高考报名确认所在地的县(市、区)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办理。复核申请只能由本人(或考生父母、或法定监护人)提交,不可代办。
第八条考生对复核结果仍提出质疑的,须于7月17点前(逾期不予受理)持县(市、区)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《复核通知单》、有效居民身份证、准考证到高考报名确认所在地的县(市、区)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办理复审。只有申请过复核成绩的考生才能申请办理复审。各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须于7月17时前,将申请复审的考生信息(式样见附件2)汇总后报省教育考试院。
第九条省教育考试院按教育部和省招委会有关规定成立复审组,对申请成绩复审的考生成绩做出最终认定,认定结果书面通知考生本人。
第十条如果复核或复审后的考生成绩有变化,由省教育考试院按规定程序予以变更。
第十一条本办法适用于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我省2024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。
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,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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