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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贿、挪用资金100多万 淄川洪山镇北工村书记被开除党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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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-12-13【职业导航】49人已围观
简介大众网·海报新闻淄博6月19(见习记者刘怀远)今天,淄博纪委监委公布了一起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,淄川区洪山镇北工村原党总支书记、村委会主任贾东生因违反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、群众纪律,涉嫌贪污犯罪、职务侵占犯罪、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犯罪、挪用资金犯罪被淄川区纪委区监委开除党籍,移送司法机关审...
大众网·海报新闻淄博6月19(见习记者刘怀远)今天,淄博纪委监委公布了一起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,淄川区洪山镇北工村原党总支书记、村委会主任贾东生因违反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、群众纪律,涉嫌贪污犯罪、职务侵占犯罪、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犯罪、挪用资金犯罪被淄川区纪委区监委开除党籍,移送司法机关审查起诉。
为求上位不择手段
贾东生,2011年至2018年历任淄川区洪山镇北工村村委会主任、党总支书记等职。回看贾东生的犯罪之路,跟北工村“旧村改造”工作息息相关。2011年,洪山镇北工村旧村改造工作全面铺开。此时,贾东生看到了背后的“机会”,动起了“歪脑筋”。
北工村的旧村改造项目原本由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开发。为了赢得村民支持,以谋求当选村主任,贾东生找来另外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,通过私自调整图纸规划,将旧村改造置换比例由原来的1:0.7改为1:1,许诺给村民带来更多的实惠。正是靠这种非法竞争手段,贾东生最终达到了个人目的。但是,置换比例的私自调整却为原房地产开发项目陷入困境埋下了隐患。
在负责北工村旧村改造工作期间,贾东生与某开发公司负责人刘某相识,并为刘某公司办理土地手续、进行拆迁安置等提供了大量帮助。2014年,北工村“两委”换届,贾东生想继续参选村委会主任。他找到刘某为其参选提供资金支持。刘某当即表示同意,并从公司账上支出30万元现金交给贾东生。
2017年,贾东生再次参选村党总支书记、村委会主任。得知这次选举竞争激烈,刘某果断表示继续支持贾东生,在选举前从公司账户中支出15万元交给贾东生。选举期间,贾东生安排几名跟他关系亲密的村委工作人员,通过给本村党员送钱送物、请部分村民喝酒吃饭的方式拉票,在村民中造成恶劣影响。虽然他最后当选,但是他在群众中的威信直线下降。
贪欲膨胀?大肆敛财
“对法律的淡漠和对党纪的敷衍,个人权力和欲望缺乏约束力,造成了自己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扭曲,贪心和私欲变得不可控制。”贾东生在忏悔书中写道。
早在2013年10月,贾东生就利用职务便利,从村集体报销应由其本人支出的加油费、招待费等共计2.7万元;同年11月,他借经手旧村改造项目拆迁费的便利,要求开发商将拆迁款打入其个人银行账户,并挪用其中19万元资金用于个人经营活动。
随着时间的推移,贾东生在生活上开始追求虚荣,变得越来越好面子、讲排场,日常“开销”不断增长。他不再满足于“从村里挪一点,从开发商那里要一点”,而是想尽办法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“捞大钱”。
2016年3月,在协助镇政府进行征地拆迁、安置和发放补偿费工作中,贾东生发现了“生财之道”。因征地需占用村民孙某的养殖场,贾东生亲自跟孙某“秘密”谈判,最终二人商定:给孙某两套安置房和1万余元补偿款。然而,贾东生在上报时,私自将对孙某的补偿改为“两套安置房和20万元补偿款”。之后,贾东生以孙某补偿款的名义从村委领取20万元据为己有。
同年6月,因某中学占地需征用陈某(非北工村村民)在北工村的工厂车间和地上附属物,贾东生故伎重施,亲自跟陈某谈判,最终确定补偿陈某160万元,并允许其在北工村购买一套安置房。在陈某领取补偿款时,贾东生以支付购房款为名扣下了20万元,但他并未把钱交到村里,而是偷偷揣进了自己的腰包。
心无戒惧任性妄为
作为一名村书记,贾东生没有把党组织和群众赋予的权力用于服务百姓,而是作为私人工具,为所欲为、骄横跋扈,大搞家长作风,甚至在拆迁安置、旧村改造过程中,指使纠集恶势力人员威胁恐吓、殴打村民,暴力强拆,造成了恶劣影响。
2018年1月,旧村改造工作中需对村民谭某的猪栏进行拆除。经协商不成,贾东生指使刑满释放人员李某纠集20多名社会闲散人员在谭某的猪栏处“站场子”。之后,李某经请示贾东生,组织人员强行拆除了谭某的猪栏。期间,参与强拆的人员对拆迁对象亲属进行威胁、殴打,造成多人轻微伤、轻伤。案发后贾东生召集作案人员商议对策,安排他人出面担责,对抗公安机关调查。2018年7月,贾东生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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