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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读诗歌之三十一《诗经·邶风·北门》:人生不易,北门之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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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-05-18【职业导航】294人已围观
简介邶风·北门出自北门,忧心殷殷。终窭且贫,莫知我艰。已焉哉!天实为之,谓之何哉!王事适我,政事一埤益我。我入自外,室人交遍谪我。已焉哉!天实为之,谓之何哉!王事敦我,政事一埤遗我。我入自外,室人交遍摧我。已焉哉!天实为之,谓之何哉!这首《邶风·北门》是中国古代第一部诗歌总集《诗经》十五国风《邶风》中的...

邶风·北门
出自北门,忧心殷殷。
终窭且贫,莫知我艰。
已焉哉!天实为之,谓之何哉!
王事适我,政事一埤益我。
我入自外,室人交遍谪我。
已焉哉!天实为之,谓之何哉!
王事敦我,政事一埤遗我。
我入自外,室人交遍摧我。
已焉哉!天实为之,谓之何哉!
这首《邶风·北门》是中国古代第一部诗歌总集《诗经》十五国风《邶风》中的一首诗,是先秦时代西周至春秋时期流传于邶国或邶地或邶人中的一首民歌。此诗情感直白而深沉,尽显生活艰辛与无奈,然其主旨解读却众说纷纭,莫衷一是。
一是认为此诗是“士不得志”。古人多倾向于此一说法。《毛诗序》谓:“《北门》,刺仕不得志也。言卫之忠臣不得其志尔。”郑玄《笺》云:“不得其志者,君不知己志,而遇困苦。”“言君既然矣,诸臣亦如之。”后来人又与之相近,将《邶风·北门》理解为“贫士不遇”。《潜夫论·交际》“处卑下之位,怀《北门》之殷忧”,《世说新语·言语》:李充家贫,又怀才不遇,故有“《北门》之叹”。孔颖达《毛诗正义》,解此诗之旨为“卫君之暗,不知士有才能,不与厚禄,使之困苦,不得其志,故刺之”。
二是认为此诗是“小吏怨叹”。现代学者高亨《诗经今注》、程俊英《诗经译注》等,认为这是一位辛苦忙碌而又禄薄室陋,内外交困导致身心俱疲、不堪其苦而向人怨诉的诗。当代人主要持此种解读。
三是认为此诗是“贤者安贫”。清人方玉润《诗经原始》:“《北门》,贤者安于贫仕也。”
四是认为此诗是“贵族破产”。郭沫若在《中国古代社会研究》认为,其时生活高涨,贵族中有破产者,所以禄不敷出,室人交谪。
五是认为此诗是“不满战争”。翟相君《北门臆断》认为诗中主人公战争归来后受到同僚的埋怨而作这首诗抒愤,或是卫人借官吏之口来表达对战争的不满。
那么,这首诗的内容主旨,究竟是士不得志、小吏怨叹还是其他呢?我们仍要从诗歌的文本分析着手,并结合民歌特点来理解。

本诗从北门咏起。“北门”是一座城池、一座院子、一处房子在北面墙上所开的、朝北去的门。在东西南北四门之中,北门地位最低,而且,北即背也,意味着所朝向的不是光明幸福的未来,而是寒冷和不幸的明天。这正是邶国和邶人历史前景和走向的象征。
诗中的终,即终、毕、既,既然,已经。窭,《尔雅》:“窭,贫也。”《说文》:“窭,无礼居也。”《三苍》:“无财备礼曰窭。”诗中用为家中房屋简陋、财物贫乏之意。诗中的其它文字粗看起来比较容易理解,但实际上并非如此。尤其是准确理解“王事”“政事”和“室人”等的真正含义,对正确理解本诗的主旨至关重要。
以往,人们倾向于将“王事”片面地解释为周王或天子的事务,将“政事”视为国家或公家的事务,而将“室人”误解为朝廷或公室的官员。这样的理解,首先就是把诗歌的主人公或者歌者当作是有地位的大臣、贵族成员,至少是低层官员。实际上,这首诗歌作为一首民歌,当然歌唱的内容主要是百姓之事、百姓之思、百姓之情、百姓之言,而不是离自身较远的朝廷或国家大事。
在《诗经》中,使用“王事”一词地方,除了《邶风·北风》外,还有以下几处:一是《唐风·鸨羽》“王事靡盬,不能艺稷黍”;二是《小雅采薇》“王事靡盬,不遑启处”;三是《小雅·杕杜》“王事靡盬,继嗣我日/”。四是《小雅四牡》“王事靡盬,我心伤悲”;五是《小雅北山》“王事靡盬,忧我父母”、“四牡彭彭,王事傍傍”、“栖迟偃仰,或王事鞅掌”;六是《小雅出车》“王事多艰,不遑自居”。根据李炳海先生的分析考证,《诗经》中使用的“王事”,均是指出征、行役一类的事。王事中的“王”不是专指周王或周天子,更不专指诸侯国的国君。而是一个表示前往、往归、出行、外出动作的词,用的是“王”的引申义。即使作专有名词“王”来讲,先秦时期作为百姓承担的“王事”也只有两件,一是服兵役出征或守边,二是服劳役进行重大工程建设,即外出行役之事。
在《诗经》中,使用“政事”一词的地方,除了本诗外,还有《小雅·小明》“曷云其还,政事愈蹙。”“政事”,过去人们一般理解成相对“王事”而言的“国家之事”“公家之事”,或理解成“在官府处理的事”。《孔疏》:“政事对王事言,知是国之政事。”“国有王命役使之事,则不以之彼,必来之我;有赋税之事,则减彼一而以益我。”但先秦时期能够处理公家事务的人或能够在官府处理的事务,包括收缴税赋的人和事,都是上层的贵族而不是平民百姓。“政事”相对于“王事”而言,指具体的微观的事务。孔子曰:政者、正也。甲骨文和金文的正,从丁从止,“丁”表很小的事物或很小的范围。政,含有被迫、驱使、治理之义。政事即正事。百姓正事是什么?《礼记·王制》:"齐八政以防淫。"“八政:饮食、衣服、事为、异别、度、量、数、制。”郑玄注曰:“饮食为上,衣服次之;事为,谓百工技艺也;异别,五方用器不同也;度,丈尺也;量,斗斛也;数,百十也;制,布帛幅广狭也。”可见,对于具体的家庭、个人尤其是百姓而言,其政事或正事,就是具体的生产劳动。《礼·王制》又言:“五十不从力政。”“力政,城道之役也”。这里的“政”即指体力劳动。《周礼·地官·均人》及注“掌均地政”,“政,读为征,地政谓地守地职之稅也”。土地上的税赋必然是生产劳动所得。根据上述“政”的含义及本诗的具体运用情形,诗中的“政事”,不是“公家之事”“国家之事”,而是家庭之事,是家中农事。如果是“公家之事”“国家之事”,它就与“王事”没有什么区别。就是单调的重复,也起不到对比的作用。
“王事适我”,《毛传》:“适,之;埤,厚也。”适同適,金文和帛书字形从辵从七从口,小篆从辵从帝从口,其本义走到某一确定的地方,即往、如、至,是从目的地而言的。其引申义包括偶遇、偶然、适合、舒适、归于、归从、刚才、正好、敏疾等,这里应作归从讲。就“适”字而言,其本身又含有专一、单独的意思。“王事适我”即行役之事全归于我一人。下文中的“敦”,从甲骨文的字形来看,是手拿棍棒把羊赶而用于祭祀之意。本义有督促、催逼、驱使、治理等,会意有厚重、诚心等。诗中“敦”用的是催逼之意。“政事一埤益我”,毛传将“埤”释为“厚”,即增加。《郑笺》:“有赋税之事,则减彼一而以益我。言君政偏,己兼甚苦。”《孔疏》:“若有赋说之事,则减彼一而厚益我,使己困于资财。”句中的“一”字,在此处应理解为指代“政事”的整体、全部。埤,本义是城上的矮墙,会意为增加。益,甲骨文、金文和小篆字形,像器皿中有水漫出,是“溢”的本字。本意为水从器皿中漫出,引申义包括增加、好处、更加等,诗中的“益”用的是其本义“溢”,用以表示“政事”全部增加到我头上,超出自己承受范围。下文中的遗,金文字形结构所表示的含义是人在快速行走过程中,手中的东西掉落下来,会意为遗失,丢失、遗漏、抛弃等,引申为馈赠等。这里的含义同上文中的“益”,即“政事”都加在我身上我无法全部完成。
“我入自外”,即服役、劳动之后从外面回到家中。“室人交遍谪我”中,室人,《说文》:“凡所居皆曰室。“室人,古时指家中的妻妾、妻子。交徧,交替轮番、三番五次。徧同“遍”。谪,《说文》:“罚也。”在诗中用为指责、责难、责备的含义。下文的“摧”,《说文》“挤也,从手崔声。一曰挏也,一曰折也。”挤即排斥、排挤。《诗传》释催为“沮也”。《说文解字注》认为“此折之义也。”这里用为“室人”不理解和关心自己而感受到挫败感、挫折感之意。
因此,将全诗用现代汉语翻译如下:
我从北门出城去,心中忧愁多么深。房屋简陋家贫寒,没人知我度日难。既然这样就算了,老天安排受此命,我能对此有何言!
行役苦差我承担,家中之事干不完。役满从外回到家,妻子连连将我责。既然这样就算结了,安排受此命,我还对此有何言!
行役苦差催逼紧,家中之家干不齐。役满从外回到家,家人遍遍将我逼。既然这样就算了,老天安排受此命,我敢对此有何言!
因此,《邶风·北门》是百姓咏叹生活艰难、人生坎坷的民歌。作为邶国、邶地百姓来说,在周代商鼎,王朝更替之后,尤其是在周公东征灭亡邶国之后,作为亡国奴,它们不仅日常生活更加艰难,还要为周王朝承担更多的兵役劳役,因此其生活之不易可想而知。这就是《邶风·北门》产生和流传的社会历史背景。
当然,如《邶风·北风》这种歌唱生活不易的“北门之叹”,同样可以迁移到那些受生活和工作遭遇之困的小吏、大臣、士人等身上,从而成为具有相似遭遇和经历人们的共鸣。这也是这首诗歌流传至今,对后世产生着深刻影响的根本原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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